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本公司董事长刘世春、总经理高靓、财务总监张梅华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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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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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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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截至2016年3月31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列示)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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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项目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主要费用及收益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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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0亿元,上年同期为-42.48亿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把握市场销售窗口期,项目销售签约和回款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二是报告期内公司新项目投资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1亿元,上年同期为-7.42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股权收购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5亿元,上年同期18.01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情况下,合理安排资金筹措进度,减少闲置资金占用,有效控制财务费用。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2016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金融街广安中心D地块项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2016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报告期内,该部分写字楼顺利实现交付和结算。
4.其他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43.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2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7.80亿元,同比下降约2%。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2016年项目结算存在季度间的不均衡性;二是2015年一季度公司金融街中心改扩建项目竣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6年一季度公司无新增投资性房地产。
2.报告期内,公司商务地产通过提前锁定大客户购买意向加快项目整售、拓展写字楼市场销售渠道、打造绿色智能产品、完善4C服务体系为代表的增值服务等措施,住宅地产把握市场销售机遇期,通过适当加大项目推盘进度、采取积极灵活销售策略、大力推行全民经纪人政策等措施,实现商品房销售签约额约4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416%。
3.报告期内,公司自持物业实现收入约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43%;实现息税前利润约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80%,息税前利润增速远高于收入增幅,盈利能力显著提升。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写字楼项目增加租赁面积,导致租赁收入和利润增加;二是自持物业通过完善业态配比、加强营销企划、增加增值服务、加强成本管控等措施,实现收入和利润较快增长。
4.报告期内,公司把握资本市场融资机遇,持续开展直接融资工作,以较低的成本发行私募公司债,公司长短期债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明显降低。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按揭担保情况
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按照房地产销售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子公司上述类型担保余额为92,978万元。
2.其他担保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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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上述累计担保余额为914,0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4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80%。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中信城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置地”)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地产”)就受让中信地产拥有的北京·中信城B、C、D地块(以下简称“中信城地块”)签署了相关合作意向书和协议。(详见公司于2011年1月5日、2011年6月25日、2013年5月10日及2013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2016年3月31日,中信城C地块和D地块已拆迁完毕并已取得土地转让登记表;B地块根据相关协议划分为B1、B2、B3、B4、B5五个地块,各地块分片交地、分片接收、分片付款,B地块剩余21户待拆迁。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向中信地产支付款项共计73.52亿元,剩余26.66亿元尚未支付。
2015年年中,由于政府调整规划,中信城C、D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由12.3万平米调减为10.7万平米。截至目前,公司没有收到中信城B、C、D地块整体地上建筑面积50万平米相关变化的通知。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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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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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