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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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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6-26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总裁胡翔海先生、财务总监陈阳升先生、财务中心总经理俞浩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震国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宁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周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他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1,696,964,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年度暂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业务范围涉及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农产品电子商务和“新农业基地建设”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因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增大,对外借款增加致合并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以及上年同期公司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获得布吉大市场冷库拆迁补偿收益,本报告期无此项所致。

2、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0.94%,主要系下属公司获得股东借款增加、南昌公司和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到现金增加、成都公司二期启动运营收到现金所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公司稳步推进实体批发市场的筹建运营工作,其中,广西新柳邕一期、成都市场二期、长春海吉星项目二期、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均相继成功启动运营。同时,公司整合旗下电商平台,打造了从田间基地到终端消费的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条的全新综合服务平台,“大白菜+”平台并于10月28日上线。

公司始终秉承“服务、创新、笃信、共赢”的企业精神,持续围绕“打造国际一流的农产品流通网络 ”的战略愿景及“绿色交易创导者”的企业使命孜孜不倦,持续保持行业领头羊的地位,改革创新,网通天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因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增大,对外借款增加致合并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以及上年同期公司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获得布吉大市场冷库拆迁补偿收益,本报告期无此项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新设成立济南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报告期,新设成立岳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3、报告期,新设成立烟台海吉星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4、报告期,新设成立福建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5、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广西新柳邕公司新设成立柳州市海吉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少群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