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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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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闫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树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树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2月2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名称为浙江宏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完成了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1MA28853F7R的《营业执照》。

2、2016年1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戚建萍女士、戚建华女士、戚建生先生、金磊先生书面通知获悉,戚建萍女士分别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柚子资产”)、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汇投资”)已签署了《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戚建华女士分别与柚子资产、健汇投资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戚建生先生与自然人景华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磊先生与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焱热实业”)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016年3月30日,戚建萍女士与柚子资产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述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已于 2016 年4月11日前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权转让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0,052,830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27.35%,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戚建萍、戚建华、金磊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戚建生仍持有公司100万股份。

3、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闫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已于2016年4月7日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3974205M),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闫伟先生。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