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方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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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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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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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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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将其质押给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45,000,000股办理了购回手续并解除了质押。
2、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2000万股的收益权进行了转让,并将该部分股票办理了质押手续。
3、2016年2月3日,公司股东兼董事、总经理朱林生先生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持公司股份250,000股。
4、根据南昌高新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抄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新技术申报的博微技改检修造价软件、博微配电网工程设计软件、电力工程造价一体化平台系统、博微云平台四个项目获得2,200万元产业扶持基金,从2015年起分三年获得产业扶持资金支持,第一年800万元,第二年700万元,第三年700万元。
5、2016年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参股子公司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000万元。
6、2016年3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台州市市区水环境整治促进中心台州市“五水共治”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项目”,项目金额为10,052万元。尚洋环科已收到《台州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并在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下与台州市市区水环境整治促进中心签订了《台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该项目正在积极履行中。
7、根据“(2015年青海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及改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开招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总金额为2,585万元。该项目正在积极履行中。
8、基于对国内外环保产业高速增长,国家对环保产业大力扶持,以及环保新技术产业化美好前景的共识,公司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布鲁克拜尔可持续发展系统研究院于2016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签署了《国际战略合作协议》,以“立足前沿、自主创新、引领未来”为发展目标,优势互补,共同构建一个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环保技术研究平台。旨在环保新技术开发、新技术应用、产业化等方面形成重大突破,实现携手共赢。
9、2016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251641924),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环境能源监测技术、节能技术的研发、咨询与服务;环境能源监测;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施运营维护;新能源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环保设备、节能设备、智能电网监测设备、过程控制监测设备的研发、制造、批发、零售及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批发、零售及服务;信息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自有房屋出租;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证券简称自2016年4月25日起由“理工监测”变更为“理工环科”,公司英文证券简称由“LIGONG MONITORING”变更为“LIGONG ENVIRONMENT”,公司证券代码“002322”不变。
10、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01,315,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40,131,501.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预案尚需待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四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5%部分310万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25%部分28万股,合计回购注销338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总股本由406,378,675股减至402,998,675股。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正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956号),尚洋环科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55,037.02元,未能完成2015年度业绩承诺。
尚洋环科2015年度业绩未达承诺的原因主要系部分合同受到环保领域的财政资金投放计划以及各级政府采购计划、招投标安排等影响,招标时间延后,项目未能按预计时间开展;部分水质监测站点更改选址或规划,项目进展缓慢,使得建设周期延长,使得项目整体验收时间未能如期完成。
公司拟将尚洋环科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合计1,683,659股划转至董事会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在补偿期限届满且确定应补偿股份数量并完成锁定手续后,公司将在两个月内就锁定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以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专户中存放的全部锁定股份并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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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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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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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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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方洁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6-045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