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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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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7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在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窦贤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至今,政策法规、二级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资金安排、融资结构等因素,经与保荐机构审慎分析和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申请,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申请文件。未来再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择机推出适合公司需要的再融资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7月31日,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决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动力型锂离子电池项目”、“年处理15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增资”、“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调整。

公司和保荐机构于2016年1月2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报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全部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2月1日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179】号。公司和保荐机构于2016年3月2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79】号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公司和保荐机构于2016年3月25日向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鉴于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至今,政策法规、二级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资金安排、融资结构等因素,经与保荐机构审慎分析和协商,并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2016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申请,并向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申请文件,未来再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择机推出适合公司需要的再融资方案。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