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临2016-017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南京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化服务的响应度,便于客户沟通和市场拓展,公司拟新设南京分公司。新设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分公司名称: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分公司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负责人:张军
分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销售,系统集成,计算机维修,软件开发及嵌入式软件服务,电子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网络工程,卫星电视系统设计、安装、调试,通讯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2016-018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8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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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6.05%股份的股东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在2016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增加审议《关于选举王翎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名王翎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王翎翎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王翎翎,女,1976年11月出生,高级会计师,1998年3月至2013年4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三研究所财务处,2013年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总会计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5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新园华美达酒店B楼2楼嘉园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
至201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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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至议案十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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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