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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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6-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临2016-012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5日,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 关于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整体业绩

1.行业发展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6亿元,同比下降18.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16.52万元,同比下降20.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1,854.8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与公司业务关联的宏观经济层面或行业环境层面的发展趋势,并结合前述发展趋势分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大幅下降的原因。

2.国际业务情况。年报披露,公司已成为国际教练机外贸市场主要供应商之一,客户遍布亚太、非洲和拉美地区。但公司2012、2013、2014年出口收入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37.18%、28.45%、11.77%,呈逐年下降趋势。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5年度出口收入的金额、占比、毛利率等财务数据,并对近年来出口收入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2)近三年来国际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市场份额的变化情况,并辅以数据支持;(3)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以及公司相比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劣势和困难。

3.各业务板块经营业绩。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业务有教练机业务、转包生产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财务数据以及同比变动情况,并结合所处行业分析变动原因。

二、关于采购与销售情况

4.订单金额。由于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相比财务数据而言,公司订单金额的变化情况更能反映公司的发展状况。请公司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近三年来新接订单、交付订单以及在手订单的金额,并对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5.L15高教机业务。L15高教机作为公司的新一代产品,是公司未来战略中的重要收入增长点。请公司补充披露该机型教练机近三年来的销售情况,并辅以数据进行分析。

6.C919机身等直段业务。年报披露,公司作为国产大飞机C919机身等直段唯一供货商,自2014年开始已向中国商飞交付前机身和中后机身产品。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年来C919机身等直段的生产与交付情况,并结合其营业收入占比、毛利率等财务数据分析其对公司业绩的贡献;(2)C919机身等直段的在手订单金额。

7.补充价格收入。年报披露,销售航空产品毛利率较上年上涨1.8%,主要原因是航空主要产品获取补充价格收入。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补充价格收入的金额、性质与资金来源;(2)前述补充价格收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前年度是否取得过该类收入;(3)前述补充价格收入的计算标准。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三、关于生产与运营情况

8.未来运营成本变化。年报披露,航空城全面建成投入运营后,企业的运营成本将迅速增加。请公司量化比较航空城投入运营前后运营成本的变化情况。

9.研发支出增长原因。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研发支出5,477.60万元,较上年增长305%。请公司补充披露本年度研发支出大幅增长的原因。

10.新增长期借款。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新增长期借款3亿元,财务费用同比上年增长600.55%达4,985.71万元,是拖累公司业绩的重要因素;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7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年借入前述长期借款的原因;(2)前述长期借款的使用情况;(3)前述长期借款的未来使用计划。

11.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15年度存货周转天数长达367.65天,大幅高于公司历年与行业平均水平,存货周转速度慢,但并未就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本年存货周转速度较慢的原因;(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四、关于会计处理

12.拆迁补偿情况。年报披露,公司与南昌市青云谱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签订《南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将拆迁补偿款1.25亿元作为政府补助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根据公司提供的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该协议系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补偿金额也是在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均价的基础上确定的,公司为获得该补偿,需完成房屋搬迁等义务,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请公司补充披露:(1)将该笔拆迁补偿款确认为政府补助,是否符合政府补助的“无偿性”特征;(2)公司与政府之间的本次拆迁补偿行为是否属于具有双向、互惠特征的交易行为;(3)该笔拆迁补偿款项的最终资金来源;(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是否已完成协议中约定的搬迁义务;(5)对上述拟搬迁房屋、设备进行拆迁时的会计处理。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13.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发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3,779.30万元,较上年大幅增加3,725.88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本年度出现前述大额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