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6-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3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5月6日收到原控股股东田畴先生的配偶蒋小荣女士的通知:

截止本公告日,原控股股东田畴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已全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1、关于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6,000,000股

田畴先生在2014年10月31日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13,000,000股质押给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资管”)进行融资,详情见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金莱特: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后因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实施完成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93,3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5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6,700,000股,致田畴先生质押给民生加银资管的13,000,000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增加至26,000,000股。

截止本公告日,田畴先生质押给民生加银资管的26,000,000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已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

2、关于质押给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7,000,000股

田畴先生在2015年5月8日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3,500,000股质押给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银行”)进行融资,详情见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金莱特: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后因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实施完成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93,3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5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6,700,000股,致田畴先生质押给融和银行的3,500,000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增加至7,000,000股。

截止本公告日,田畴先生质押给融和银行的7,000,000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已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

3、关于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4,600,000股

田畴先生分别在2015年7月29日、2015年9月15日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6,000,000股、28,670,000股,合计34,600,000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进行融资,详情见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2015年9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金莱特: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2015-051)。

截止本公告日,田畴先生质押给民生证券的34,600,00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已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3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参股公司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小额贷”)将于近期偿还2015年期间于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银行”)的短期借款,公司为其提供的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也随款项清偿而终止。通过对金信小额贷2015年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公司拟为金信小额贷再次向融和银行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就上述借款,公司及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拟提供下述担保:

(1) 包括公司在内的金信小额贷各股东以其持有金信小额贷的全部股权(公司持股30%)进行质押,按所持股权比例为金信小额贷进行同比例担保。

(2) 公司、张海坚、杨伟鸿、何灼贺作为金信小额贷的股东,以其自身名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信小额贷将为上述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并对公司及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金信小额贷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2幢

法定代表人:张海坚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凭有效的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金信小额贷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3)金信小额贷与公司的关系

金信小额贷款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3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4)金信小额贷其他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金信小额贷存在其他但保、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合同及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向融和银行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

(2)质押合同

就上述额度借款,公司以持有金信小额贷的全部股权(30%)进行质押,按所持股权比例为金信小额贷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合同及质押合同,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金信小额贷2015年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再次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提供担保有利于金信小额贷的业务扩展及稳健经营,且除公司以外的金信小额贷其他股东均将其所持金信小额贷全部股权进行质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片面加重公司负担。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再次为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信小额贷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金信小额贷将于近期偿还上述贷款,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也随款项清偿而终止。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但保的情况,也不存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3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定于2016年5月17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刊登。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情况

2016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蒋小荣女士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案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

鉴于公司于2015年5月为参股公司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小额贷”)向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银行”)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将于近日随着金信小额贷的款项清偿而终止。现拟再次为金信小额贷公司向融和银行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并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蒋小荣女士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增加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并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对该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发布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刊登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1、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增加第(10)项议案: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除上述修订外,原通知中的其他所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改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9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30分

(2)网络投票

①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②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年5月17日15:00.

4、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高管薪酬调整及考核方案》;

8、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九项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6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邮编:52908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会期2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德祥

证券事务代表 梁惠玲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75

邮箱:kn_anyby@kenned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4、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3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邮件及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上午09:3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蒋小荣女士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小额贷”)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金信小额贷将于近期偿还上述贷款,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也随款项清偿而终止。

通过对金信小额贷2015年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金信小额贷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并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同意公司再次为金信小额贷向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同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向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6,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向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实际融资金额按公司经营需求分批分次办理,融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上游的采购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