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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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调整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机构客户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的公告

2016-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12日起,调整本公司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利息收益基金”)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长信利息收益基金机构投资者最低持有份额由100份调整为10,000份,个人投资者最低持有份额仍为100份。机构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0份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个人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