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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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就相关企业产品检出硫磺报道的
情况说明

2016-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6-20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就相关企业产品检出硫磺报道的

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公司关注到《经济参考报》于2016年5月6日刊出的《多种常见止咳药被检出硫磺 涉及太极、通化、哈药、云南白药集团等知名药企》一文,报道了公司生产的产品“小儿宝泰康颗粒”, 国药准字Z10920006,规格为4g×12袋,检测出硫磺含量为0.1%。

二、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事宜,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严格的核查,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1、公司对报道所涉及的小儿宝泰康颗粒产品进行了全方位的核查,包括药材采购、供应商资质、进厂检测、药品生产等全过程,再次确认公司药品生产完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

2、公司按《中国药典》的测定方法对药材、饮片及成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进行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监管部门对报道高度重视,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公司小儿宝泰康颗粒中二氧化硫的残留均小于10mg/kg、浙贝母药材小于20mg/kg,远低于药材、饮片国家标准要求小于150mg/kg的标准值。

3、公司所生产的小儿宝泰康颗粒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标准,产品安全、有效。

4、《经济参考报》报道依据的是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其标准依据为GB3150-2010,适用于使用工业硫磺经加工、处理、提纯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硫磺。检测方法为GB/T2449-2006,对于药材、饮片的检测不具适用性。

5、2015 年,公司生产的小儿宝泰康颗粒实现销售收入956万元, 此产品收入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05%,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三、必要的提示

公司一直保有强烈的质量诚信意识,始终以顾客安全为目标,将产品质量管控贯穿于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最大限度地保障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公司后续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