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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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016-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23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控股股东刘冀鲁先生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4月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司因控股股东刘冀鲁先生正在筹划转让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权事项继续停牌。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各项工作,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现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6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6月11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