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6-028
证券代码:122418 证券简称:15盛和债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盛和资源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0469 号,以下简称“《意见函》”)。《意见函》的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经营模式
1.经营模式。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稀土精矿,主要产品为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稀土稀有金属。因此,稀土产品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要影响。请公司结合原料来源、销售市场、取消出口配额、稀土出口无关税政策、计税方式转变、公司技术水平及其相互之间的影响。综合分析影响稀土产品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二、关于上游稀土资源
2.稀土资源控制。请公司根据原料来源情况,补充说明:(1) 外购和自产稀土精矿的金额和比例;(2)报告期内稀土精矿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3)公司稳定原材料来源的具体措施和未来计划;(4)结合公司目前控制稀土保有资源量、稀土开采配额及同行业公司的情况,分析公司在稀土资源控制方面的主要竞争力。
三、关于中游冶炼分离
3.冶炼分离能力。请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轻稀土、中重稀土的主要产品产量、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2)公司的冶炼分离产能及配额情况;(3)结合主要产品、冶炼分离产能、冶炼分离配额及同行业公司的情况,分析公司在稀土冶炼分离方面的主要竞争力。
四、关于下游应用领域
4.下游应用拓展。公司的稀土高效催化剂及分子筛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6.45个百分点,但仍高达31.62%,为公司盈利能力最强的产品。请公司补充说明:(1)稀土高效催化剂及分子筛的主要应用领域及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2)公司在开拓稀土下游应用领域方面的具体举措及未来规划;(3)结合上游稀土资源、中游冶炼分离等因素,分析公司在稀土应用领域方面的主要竞争力。
五、其他
5.季度收入差异。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大,但亏损最为严重。请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及价格走势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2)在第四季度盈利下滑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6.稀土收储。根据中国稀土网站显示,2016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稀土企业上游储备动员大会,标志着稀土行业企业层面的供给侧改革进入实质攻坚阶段。请公司补充说明:(1)本次稀土商业收储的总量及公司获得的收储量;(2)结合历次商业收储及国家收储的数量及主要产品情况,分析收储对稀土产品价格的具体影响;(3)稀土收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7.稀土集团整合。2014年,六大稀土集团相继完成备案。2015年1月28日,工信部召开的重点稀土省(区)和企业工作会议,明确了2015年年底前六大集团完成整合全国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的目标。请公司补充说明:(1)六大稀土集团目前整合进度情况;(2)六大稀土集团各自的产业侧重情况;(3)六大稀土集团整合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具体影响。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及时对《意见函》所述相关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