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0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0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5,48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4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醋酸化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6万股,并于2015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184 名股东,所持股份合计 85,480,000 股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现上述股东股票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 85,480,000股限售股将于2016年5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224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56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668万股。
自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完成之日起,公司总股本由10224万股增至20448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12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336万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俞新南、颜美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集赋健康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承诺:自醋酸化工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醋酸化工股份,也不由醋酸化工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醋酸化工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有权减持持有的醋酸化工全部股份,实际减持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3、上述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自醋酸化工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醋酸化工股份,也不由醋酸化工回购该部分股份。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国有股,社保基金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即股股份锁定期为十二个月。
(二)股东关于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集赋健康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意向分别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所持醋酸化工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有权减持其持有的醋酸化工全部股份,实际减持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减持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司在持有醋酸化工股份5%以上(包括5%)时,每次减持股份均需于3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若所持醋酸化工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的,则减持价格与每股净资产值之间的差额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或从醋酸化工领取的现金红利补偿给醋酸化工。
综上,前述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184名股东所作出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为所持公司股票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仅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醋化股份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5,48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