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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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6-030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431号厦门华美达长升大酒店三楼长升阁。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量148,506,1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253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人,代表股份数量148,500,2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250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量5,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数量19,369,2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68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代表董事会向2015年度股东大会做《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陈守德先生向股东大会做《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2. 审议通过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3. 审议通过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4. 审议通过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5. 审议通过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968,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719%;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2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9,363,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69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3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9,363,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69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3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胡世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9,363,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69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3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9,363,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69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3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产品采购框架性协议的议案》;

鉴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胡精沛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31,865,451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6,634,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49%;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9,363,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69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3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9,363,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69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3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60%;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9,363,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969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3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陈守德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 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201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曹余辉、胡光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