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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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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实施增持过程中
因长江证券交易员误操作导致触发短线交易的公告

201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6-052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实施增持过程中

因长江证券交易员误操作导致触发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10日,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晓光先生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的通知,于2016年5月6日至5月10日,许晓光先生通过“长江资管优选增持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期间,由于管理人长江证券员工误操作,在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卖出公司股份10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9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晓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彰显决心和信心,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公司股票复牌后一定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产品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其自筹取得。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5年7月29日,许晓光先生与长江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长江资管优选增持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成立了“长江资管优选增持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许晓光先生作为长江证券定向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对公司股票进行二级市场增持。

本次增持前,许晓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和宏立投资持有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38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4%。

长江证券于2016年5月6日接到委托人许晓光先生的第一次委托指令,对公司进行二级市场增持,增持股数1,316,000股,成交均价18.452元/股。并于5月9日接到委托人许晓光先生的第二次委托指令,继续对公司进行二级市场增持,但由于长江证券员工的疏忽,在下达指令时误将“买入”指令下达成“卖出”指令,并成交了100,000股,成交均价17.325元/股,之后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当日合计增持股数713,300股,成交均价17.376元/股; 截止至5月10日,许晓光先生通过“长江资管优选增持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竞价交易方式于2016年5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长江证券也为上述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书面说明,证实许晓光先生未对长江证券下达过卖出委托指令。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

根据《证券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但由于长江证券员工的误操作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许晓光先生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6-053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晓光先生的通知,其于2016年5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通过“长江资管优选增持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1,9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具体内容

2015年7月9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晓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彰显决心和信心,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公司股票复牌后一定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产品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其自筹取得。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许晓光先生通过“长江资管优选增持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竞价交易方式于2016年5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增持金额35,044,879.7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前,许晓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本次增持后,截止到 2016 年 5 月 10 日,许晓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本次增持前,许晓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和宏立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6,38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4%。本次增持后,许晓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了0.52%,达到50.56%。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的增持条件,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许晓光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就许晓光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实施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均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次增持方式合法有效;本次增持符合《收购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本次增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和增持人尚需就本次增持实施结果进行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6-054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2,490,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72,490,11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42,972,33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6年5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1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权益分派后相关调整

本次实施转增股后,公司总股本由372,490,118股增加至1,042,972,330股,按新股本1,042,972,33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1元。

根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八、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2、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

3、咨询联系人:康春华、王萍萍

4、咨询电话:0592-7896162

5、传真电话:0592-789616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