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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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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持股行权” 力促上市公司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201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赵一蕙

⊙记者 赵一蕙

在柘中股份5月1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简称“投服中心”)作为股东出席了会议,投服中心董事长芮跃华参会发言并透露了投服中心的最新动向。他指出,搞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上市公司的应尽之责,更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投服中心现已持有上海、广东(除深圳)、湖南三个地区近50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上述公司的股东,正积极履行法律所赋予的一系列股东权利,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月30日,柘中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内容系补充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涉及章程中的两个条款。而在公司昨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上,修订章程的真正原因才被揭开——原来是出自投服中心的提议和推动。

据芮跃华介绍,投服中心在此次会议召开前,为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认真、集中地查阅了柘中股份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相关情况,发现了其中的不足之处。4月27日,投服中心即对公司章程中存在的不足与柘中股份进行了电话预沟通,之后向其发送了《股东建议函》。函件内容涉及两项:一是在《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规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二是在《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规定“不得限制投资者征集投票权最低持股比例”。

对此,柘中股份对投服中心的股东建议予以积极回应。在已公告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情况下,又专门召开董事会增加了“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芮跃华肯定了柘中股份的做法。他同时希望公司在本次完善《公司章程》的基础上,能够继续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与中小投资者多沟通、多互动,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

“各位股东,投服中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只是行使股东权利的开始,也是履行其本职工作的必然要求。”芮跃华在股东大会上表示。他指出,投服中心作为证监会批复设立和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其基本职责为以股东身份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质询、建议、投票等股东权利,代表中小投资者履行行权和维权职责;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进行调解、和解工作;对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进行公益性诉讼;和政府机构、证券监管部门联动,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另据透露,目前,投服中心根据证监会批准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已持有上海、广东(除深圳)、湖南三个地区近50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上述公司的股东,正在积极履行法律所赋予股东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等一系列股东权利,督促上市公司完善自身规范运作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条件成熟时将全面推广持股行权工作。

芮跃华最后指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投资者是上市公司的衣食父母。没有投资者就没有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搞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上市公司的应尽之责,更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我国资本市场由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且这一状况将长期存在的前提下,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