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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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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获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6-38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获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4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3,694.2675万股A股股票方案,同意华侨城集团公司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9,723.9915万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304,488.8083万股,其中华侨城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82,098.6847万股A股股票,占总股本的26.9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6-39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5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3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将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19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①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②发行方式及时间;

③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④发行数量;

⑤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⑥限售期;

⑦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⑧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⑨决议的有效期限;

⑩股票上市地点。

(3)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同意华侨城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①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②公司与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③公司与微鲸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④公司与北京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⑤公司与北京云世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⑥公司与宁波赛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1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出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对第(2)、(4)、(5)、(6)、(9)、(10)和(11)中第①项议案回避表决。

3、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8:30起至5月19日下午2:30止。

(三)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016;

2、投票简称:康佳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康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13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6601139、(0755)61368867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3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或在委托票数对应的相应空格中填写投票数;对议案的投票指示(“同意”“反对”“弃权”)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未选视为对该议案投票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