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101版)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和权证,也可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同时密切关注股票市场的运行状况、风险收益特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货币和财政政策、利率变化趋势、市场流动性和估值水平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相对投资价值,动态调整债券、股票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根据资产的发行主体、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市场流动性等因素,本基金将市场主要细分为一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信用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政策性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和附权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三个子市场。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市场利率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信用风险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目标久期控制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
1、一般债券投资策略
在目标久期控制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对于一般债券,本基金主要通过套利策略获取收益。同时,由于国债及央行票据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能够为基金的流动性提供支持。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评估策略: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金将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违约风险即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3、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性特征、股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利用BS公式或二叉树定价模型等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重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和行业景气趋势回升、成长性好、安全边际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本基金将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期权调整利差(OAS)模型分析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投资价值,作为此类债券投资的主要依据。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主要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以买入持有到期为主要策略,审慎投资。
针对内嵌转股选择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量研究,自下而上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三)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竞争格局、业务发展模式、盈利增长模式、公司治理结构等基本面特征加以考察;通过运用多项指标如PE、PB、EV/EBITDA等进行相对估值;通过基本面分析、行为金融分析和事件分析等多维度分析股票的投资价值,挖掘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选择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的构成品种基本覆盖了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标的,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60%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可投资性。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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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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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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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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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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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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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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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的净值表现
本期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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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稳定增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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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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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30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六个月,仍处于建仓期。
十二、费用概览
(一)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二)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的信息。
(五)将“基金的募集”与“基金的合同生效”两个章节合并为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与基金的合同生效”,后续章节编码顺次调整。
(六)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期更新为2015年12月31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七)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八)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9月30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6年3月30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