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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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关于非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四期)
完成发行的公告

2016-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6-095

华夏幸福关于非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四期)

完成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编号为“上证函[2015]2055号”的《关于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公司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8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本次债券第四期发行规模40亿元,期限5年,在第3年末附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5.38%。上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已完成认购缴款,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6年5月13日划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临2016-09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郭绍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段中鹏先生、张奇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朱洲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约定区域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参加廊涿固保城际铁路引入社会投资人项目投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中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科律师、张紫璇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