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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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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6-018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5月13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印建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16-019)。

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为降低海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欧元的短期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6-019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亿元的反担保,无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秦风气体之全资子公司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气体”)的3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利益,有效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秦风气体将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反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3、法定代表人:印建安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大型压缩机、鼓风机、通风机及各种透平机械的开发、制造、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各种通用(透平)机械设计、成套安装、调试;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货物、技术除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施工承包、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行业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前置许可项目及专控、禁止项目)

5、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扬州气体3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

本次秦风气体向公司提供3亿元反担保事项,反担保合同将与相应的担保合同同时签订,反担保期限自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

四、董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秦风气体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公司利益,有利于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本次反担保事项相应的担保和反担保协议签订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1%,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2、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