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3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公司现有9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董事刘敏委托董事徐明表决,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贺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持有的高新景枫5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所作的《苏州高新景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苏评报字〔2016〕第004号)中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通过苏州产权交易所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高新景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根据上述评估报告,苏州高新景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4,883.24万元,评估价值4,897.78万元,50%股权权益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448.89万元,即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为2,448.89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产权交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4日
附:简历
贺明,男,1964年3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专业,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管理部副主任、投资管理部主任,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内控部主任。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