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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20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率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2759,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2760。

4、本基金自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31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公开发售。销售机构见本公告“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各销售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已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认购费按每次认购金额计算。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通过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5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上的《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摘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于2016年5月16日在本公司网站(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http://www.fund.dxzq.net/)发布。

11、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2、本公司在募集期内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咨询购买事宜。

14、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东兴证券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3),东兴证券基金网站(www.fund.dxzq.net)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渠道,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作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

16、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下转26版)

基金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