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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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2016年5月26日延期至2016年5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16年5月20日;审议事项不变。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6日14:30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洋河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由于公司工作安排的原因,将2015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16年5月31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审议事项不变。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31日14:30。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30日-2016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5:00至2016年5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3、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本公告附件《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31日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5:00至2016年5月31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5、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

7、出席对象:

⑴凡是2016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⑶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调整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四、议案六、议案七、议案九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八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709室(洋河股份证券部)。

4、登记资料: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5、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13:50至14:20,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后方可入场,14:2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核对。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庆芹

电话:025-52489218

传真:025-5248921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4

2、投票简称:洋河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⑴议案设置

⑵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⑶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⑷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投票操作:⑴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⑵在证券代码中输入“362304”.

⑶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编码。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⑷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如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可在委托价格中输入“100.00”,在委托数量中输入“1”股代表同意,输入“2”股代表反对,输入“3”股代表弃权。

如股东对单个议案进行表决,可在委托价格中输入议案名称对应的议案编码,在委托数量中输入“1”股代表同意,输入“2”股代表反对,输入“3”股代表弃权。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在各个议案后的对应表决表格中,请填“√”,不填或填写其他文字视为作废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