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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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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9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嘉定支行申请总额为5,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以及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0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16 年5月30日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决定延期召开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6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5月1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拟定于2016年5月2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工作安排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延期至 2016年5月30日下午14:30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会议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 2016 年 5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0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30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15:00至2016年5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 截止2016年5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 A 栋 21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资产转让、公司承担差额支付义务的议案》。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16 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25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5月24日、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徐巍,宋晶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301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1。

2.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金一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3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 A 栋 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0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嘉定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申请总额为5,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以及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082号4幢

注册资本(万元):2,000

经营范围:金银及饰品、铂金及饰品、钻石及饰品、珠宝玉器,工艺品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上海金一70.2%的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海金一资产总额为37,981.53万元,负债总计为31,617.34万元,净资产为6,364.1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72,850.32万元,利润总额为3,389.96万元,净利润为2,533.53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6年3月31日,上海金一资产总额为43,792.17万元,负债总计为38,424.03万元,净资产为5,368.15万元;2016年1-3月营业收入为28,603.16万元,利润总额为-1,328.06万元,净利润为-996.04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债权人: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此次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5月16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4.02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65.04%,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2.6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