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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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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7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发出,应到董事7人,因董事王可澄先生在国外出差,故实到董事6人,缺席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仁果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仁果先生提名聘任叶静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6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为了推动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实现合理分工,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增补胡远洋先生、叶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经投票表决:赞同6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给予适当调整。标准如下:

每年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经投票表决:赞同6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2015年10月版)进行修改,本次章程的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经投票表决:赞同6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投票表决:赞同6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胡远洋,男,1975年1月出生,本科。曾任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局长、稽查局局长,南充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一大队大队长,阆中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财务科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静,女,1982年4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华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曾任四川华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监、总裁助理,中共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书记。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786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新大道1168号

邮编:611731

电话:028-66616659

传真:028-66616656

电子信箱: yejing@huasungrp.com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8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经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将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2日下午2点半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2016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蜀新大道1168号科研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请于2016年5月30日、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持证券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0

2、投票简称:华神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1.01代表胡远洋,1.02代表叶静。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袁俊

(3)联系电话:028-66616656 传真:028-66616656

(4)电子邮箱:dsh@huasungrp.com

(5)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新大道1168号科研综合楼6楼

六、备查文件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9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要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5月1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因相关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神集团,证券代码:000790)自2016年5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事项同时进行复牌或者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 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