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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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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6-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6-028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2016年5月2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6-022)可参看2016年5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5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6年5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1,314,906,3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62,981,277.00元。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持有公司股份的国内企业股东(含一般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持有公司股份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

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6年5月24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6年5月23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54,100,000股,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除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邮编:325603

2、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3、咨询电话:0577-62877777 传真:0577-62763701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6-029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闲置资金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技改扩建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

201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2015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201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2016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根据相关授权,公司近期使用共计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分别购买了浙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共计7只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 浙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专属理财1号(68天型Z16083)

2016年4月7日,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向浙商银行温州乐清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浙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专属理财1号(68天型Z16083)

2、 理财币种:人民币

3、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1亿元

4、 产品类型:周期本金保护型

5、 预期年收益率:3.90%

6、 期限:68天(附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 起始日:2016年4月8日

8、 到期日:2016年6月15日

9、 收益支付及本金返还方式:收益与本金于理财周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10、 投资方向和范围: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委托债权、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工具、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11、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

(二)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50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

2016年4月13日,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向交通银行温州乐清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50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

2、 理财币种:人民币

3、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1亿元

4、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 预期年收益率:3.50%

6、 期限:50天(附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 起始日:2016年4月14日

8、 到期日:2016年6月3日

9、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日当日,若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

10、 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11、 收益计算方法:理财本金×投资收益率(年率)×实际投资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12、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3、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

(三)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财产品

2016年4月14日,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向中国银行乐清柳市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财产品

2、 理财币种:人民币

3、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1亿元

4、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 预期年收益率:3.40%或2.30%

6、 期限:45天(附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 起始日:2016年4月15日

8、 到期日:2016年5月30日

9、 收益支付及本金返还方式:收益与本金于到期日次日一次性支付。

10、 投资方向和范围: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11、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

(四) 浙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专属理财1号(43天型Z16172)

2016年4月29日,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向浙商银行温州乐清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浙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专属理财1号(43天型Z16172)

2、 理财币种:人民币

3、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1亿元

4、 产品类型:周期本金保护型

5、 预期年收益率:3.35%

6、 期限:43天(附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 起始日:2016年5月3日

8、 到期日:2016年6月15日

9、 收益支付及本金返还方式:收益与本金于理财周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10、 投资方向和范围: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委托债权、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工具、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11、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

(五)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55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

2016年5月10日,公司出资人民币1.5亿元,向交通银行温州乐清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55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

2、 理财币种:人民币

3、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1.5亿元

4、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 预期年收益率:3.55%

6、 期限:55天(附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 起始日:2016年5月11日

8、 到期日:2016年7月5日

9、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日当日,若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

10、 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11、 收益计算方法:理财本金×投资收益率(年率)×实际投资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12、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3、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5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

(六)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财产品

2016年5月12日,公司出资人民币1.5亿元,向中国银行乐清柳市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全球智选”理财产品

2、 理财币种:人民币

3、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1.5亿元

4、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 预期年收益率:3.40%或2.40%

6、 期限:45天(附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 起始日:2016年5月13日

8、 到期日:2016年6月27日

9、 收益支付及本金返还方式:收益与本金于到期日次日一次性支付。

10、 投资方向和范围: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11、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5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

(七) 浙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专属理财1号(33天型Z16201)

2016年5月12日,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向浙商银行温州分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浙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专属理财1号(33天型Z16201)

2、 理财币种:人民币

3、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1亿元

4、 产品类型:周期本金保护型

5、 预期年收益率:2.85%

6、 期限:33天(附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 起始日:2016年5月13日

8、 到期日:2016年6月15日

9、 收益支付及本金返还方式:收益与本金于理财周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10、 投资方向和范围: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委托债权、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工具、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11、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

二、 投资监管及风险控制措施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公告日披露的短期理财产品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资金累计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额为3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36%。

此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短期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 备查文件

1、 正泰电器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正泰电器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