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6-058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50)、《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暨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临2016-057),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公司董事会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持续督导机构代表。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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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10、11、12、13、14项做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3、上述第9、10、11项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有14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披露情况
上述第1、第3-13项议案经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项议案经公司于2016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分别刊登在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荷景路33号鸿达大厦
邮编:510380
传真:020-8165222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2。
2、投票简称:鸿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2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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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0-81802222,0514-87270833
联 系 人:林少韩、于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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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 签 字: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 托 日 期:2016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