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初审会告知函
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6-03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初审会告知函
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0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于2016年4月2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了《皖新传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5月16日出具《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初审会告知函”),公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初审会告知函提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皖新传媒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初审会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