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043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6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2016年5月5日,由于个别反馈意见所提问题尚在落实过程中,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及相关材料。具体详见2016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申请延期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通知书》回复报告的公告》(2016-040)。
目前,反馈意见所涉事项已全部落实完毕,现将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公告,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告披露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