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旗下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景财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 年5月18日起,增加北京钱景财富为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0)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销售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6 年5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钱景财富指定方式办理旗下国联安股债动态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二、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6年5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钱景财富指定方式办理旗下国联安股债动态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请参见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6 年5 月18日起, 投资者可通过钱景财富指定方式办理旗下国联安股债动态基金的定投业务。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 www.niuji.net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
网址: 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钱景财富开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股债动态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钱景财富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
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6年5月18日起参加招商证券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招商证券指定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
三、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人通过招商证券柜台、网上、手机开通上述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享有申购费率优惠4折。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用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证券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招商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招商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招商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凡涉及本基金在招商证券办理申购未明事项,敬请遵循招商证券的具体规定;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