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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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16-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6-030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由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

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相关条款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本次2015年年度分红派息前,每份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为13.74元。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股本1,314,906,3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本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3日,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5月24日,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15年5月17日对外披露的《正泰电器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编号:临2016-028)。

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本次分红派息后,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3.74—0.20=13.54(元/股)

即经本次调整后,每份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为13.54元。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