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6-29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邰正彪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葛燕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下午14:00。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 至11:30及下午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5月17日15:00 至2016年5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全体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9,840,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5.5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1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名,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9,843,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5.541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13%。
7、会议地点:公司行政楼二楼股东会议室。
二、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9,84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9,84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表决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9,84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9,84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9,84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表决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9,84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9,84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9,84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9,84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9,843,53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1)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一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79,843,538股,本次应选举独立董事2名,表决结果为:
(11.01)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居忠;
选举张居忠先生为独立董事获同意79,840,538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票;
(11.02)独立董事候选人尤佳;
选举尤佳女士为独立董事获同意79,840,538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票。
上述表决同意票数皆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00%,张居忠先生、尤佳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