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3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 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时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
(六) 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已于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21)、《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36),公告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等。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7,290,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9,439,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
(二)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并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统称“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91,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40,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439,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7%;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弃权 17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10,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25%;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15%;弃权1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439,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7%;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弃权 17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10,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25%;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15%;弃权1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3.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439,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7%;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弃权 17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10,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25%;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15%;弃权1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4.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4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7%;反对1,07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9%;弃权 11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9,803,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9.19%;反对 1,0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75 %;弃权1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5.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439,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7%;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弃权 17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10,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25%;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15%;弃权1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6.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439,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7%;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弃权 17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10,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25%;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15%;弃权1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7. 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7.1 选举董炳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439,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140,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
表决结果:当选。
7.2 选举丁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839,4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540,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1%。
表决结果:当选。
7.3 选举胡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8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5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0%。
表决结果:当选。
7.4 选举范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8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5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0%。
表决结果:当选。
7.5 选举李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8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5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0%。
表决结果:当选。
7.6选举张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8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5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0%。
表决结果:当选。
7.7 选举倪苏俏小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8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5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0%。
表决结果:当选。
8. 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8.1 选举张淼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4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
表决结果:当选。
8.2 选举刘秀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4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
表决结果:当选。
8. 3选举朱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4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
表决结果:当选。
8.4 选举刘战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4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
表决结果:当选。
9. 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9.1 选举黄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4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
表决结果:当选。
9.2选举魏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的总选举票数359,439,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3,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
表决结果:当选。
10. 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439,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7%;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弃权 17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10,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25%;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15%;弃权1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11. 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439,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7%;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弃权 17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
同意10,14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25%;反对 6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15%;弃权1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表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公司投资者欲了解上述议案的有关情况,可查阅2016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等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据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3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通告。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炳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 关于推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组建新一届经营班子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需要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以及组建新一届经营班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董炳根先生为本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丁跃先生、胡永峰先生为本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李云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苏秦先生、黄欣先生、陈善民先生、孔庆富先生分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中,苏秦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提名,聘任孔庆富先生为本届董事会秘书,聘任沈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本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自2016年5月18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为止。
目前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只有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上述人员中,除董炳根先生、丁跃先生、胡永峰先生与华联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他人员与华联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如下:
■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董炳根:男,67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丝绸工学院副院长、中国服装总公司总经理、中国服装协会理事长、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01年6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2002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年11月至今,任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丁跃:男,58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纺织工业部人事劳动司副处长,纺织总会人事劳动部处长,纺织总会人事劳动部副主任、兼任纺织总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主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裁、本公司董事长、监事会召集人等职。2003年3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胡永峰:男,54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纺织总会办公厅处长。1998年8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0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中冠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8年12月至今,任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李云,女,5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教师、讲师、副主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审计室副主任、主任等职。2001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2008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2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审计室主任;2014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苏秦:男,52岁,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深圳华业纺织染有限公司会计、本公司主管会计、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黄欣,男,52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湖北省沙市荆沙棉纺织厂动力科职员、深圳华联大厦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卫处副处长、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市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13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陈善民:男,52岁,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深圳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本公司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02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华业纺织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孔庆富:男,49岁,大专学历。曾任职本公司生产技术科、总工程师办公室、企管部,公司证券部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等职。200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沈华,女,52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技术员、质检科科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惠同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等职。2007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告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6-040)。
二、关于设立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为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四个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董炳根先生、张淼洪先生、朱力女士、胡永峰先生、李云女士等五人组成,战略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担任。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朱力女士、刘战红女士、李云女士等三人组成,提名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独立董事朱力女士担任。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秀焰女士、张淼洪先生、张梅女士等三人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独立董事刘秀焰女士担任。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淼洪先生、刘秀焰女士、范炼女士等三人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独立董事张淼洪先生担任。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3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8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小萍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一致推举黄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集人。
附:黄小萍女士简历
黄小萍:女,59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服装工业总公司人事处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国服装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服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等职。2001年5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委会主席;2004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4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