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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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奥瑞金 股票代码:002701 (奥瑞)2016-临051号
第一节绪言
重要提示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奥瑞金”)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次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等级为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为48.18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8.77%,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6.8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4亿元,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和《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述募集说明书的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6年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ORG Packaging Co., 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奥瑞金
5、股票代码:002701
6、注册资本:2,355,225,600元
7、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8、公司设立日期:1997年5月14日
9、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10122212
10、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11、董事会秘书:高树军
12、证券事务代表:王艳
13、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14、邮政编码:101407
15、联系电话:010-85214207
16、联系传真:010-85288295
17、电子信箱:zqb@orgpackaging.com
18、互联网网址:www.orgpackaging.com
19、经营范围:生产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覆膜铁产品;从事节能技术和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应用,并应用该技术设计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从事覆膜铁产品的研发及销售,销售自产产品(涉及特殊行业项目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5 年4月7日披露的《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第三节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6奥瑞金
债券代码:112373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5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7”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次债券已于2016年4月12日网下发行完毕。
(二)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31家投资者。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次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债券的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为4.00%。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10日。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3、起息日:2016年4月11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1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1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4月1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公司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在本次公司债券回售登记期,发行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回售提醒公告至少3次。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不再享有回售权。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新世纪评级出具的《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已于2016年4月7日发布《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将本次债券名称确定为"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此事项不改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已出具的《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结论及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之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10.5亿元用于咸宁二片罐新项目,3亿元用于湖北饮料灌装项目,剩余部分偿还银行贷款。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2016年4月1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103号),确认截至2016年4月14日,发行人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万元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00万元(其中:承销费1,500万元,债券受托管理费3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划入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第四节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6]302号文同意,本次债券将于2016年5月23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6奥瑞金”,证券代码为“112373”。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次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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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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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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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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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1-3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未进行年化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全部利息支出;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全部利息支出;
6、利息保障倍数 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一年利息;
7、利息保障倍数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券一年利息。
8、净资产收益率:表中加权平均法净资产收益率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得出。全面摊薄法计算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全面摊薄法计算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第六节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七节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年跟踪一次,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的两个月内出具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新世纪评级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新世纪评级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本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十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节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201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公司债券,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7号”文核准。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10.5亿元用于咸宁二片罐新项目,3亿元用于湖北饮料灌装项目,剩余部分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详细内容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募集资金运用”。
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本次债券的按期足额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十三节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董事会秘书:高树军
联系人:魏国栋
电话:010-85214207
传真:010-85288295
邮政编码:101407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C座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项目主办人:张瑜
项目组其他人员:何森、随豪、蔡屹峰
电话:010-66568346
传真:010-66568390
邮政编码:100033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项目主办人:陈拥军、刘少杰
电话:010-56800147
传真:010-66024011
邮政编码:518033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负责人:张学兵
签字律师:李磐、沈旭
电话:010-59572279
传真:010-65681838
邮政编码:100020
五、审计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爽、罗焕春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邮政编码:200122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泰康金融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泰康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潘超
电话:021-63504375
传真:010-85879770
邮政编码:100020
七、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91060153400000122
八、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 518010
九、本次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 518031
第十四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2、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市推荐书》;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本次债券上市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三、查阅地点
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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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16奥瑞金 证券代码:112373
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上市时间:2016年5月23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1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