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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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冯海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海通初霁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未来1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份增持的计划情况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决定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2、计划增持时间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1个月,即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6月19日。

3、计划增持数量

本次计划增持的数量为不低于16,714,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83,570,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其子冯橹铭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861,218,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3%。其中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19,222,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1%;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336,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冯海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659,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冯橹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