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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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乌当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将在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公司审议程序。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乌当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唐兴伦;地址:贵阳市乌当区航天大道7号。乌当区人民政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范围:公司作为潜在意向合作伙伴,若公司经招标投标程序最终确认为合作方,双方拟就乌当区辖区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开展合作,总投资暂定为8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概算金额为准),最终目的为高效运营乌当区综合环境整治(污水)示范工程PPP项目。

合作方式:拟采用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尚需由乌当区人民政府依法进行招标/招商程序。

其他约定: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相关项目具体协议将在经相应法定程序选定后另行签订;在依法最终选定合作方前,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调整合作模式等。

协议的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拓展贵州省环境项目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合同协议为准。公司将继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1日

●报备文件:《投资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