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60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朱胜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同意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将“调整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相关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为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主动提议将此议案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朱胜英、李东锋、孔汀筠及朱炎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16年5月2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临2016-061公告。
关联董事朱胜英、李东锋、孔汀筠、朱炎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公告编号:2016-061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昆仑饭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6日
至2016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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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此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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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 2016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公司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9672号大冲商务中心C座2303单元。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文根 、孙艳萍
联系电话:0755-26417750
传真:0755-86717392
2、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6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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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62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一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0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于2016年5月9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并将相关反馈意见回复文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后续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获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