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6-02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672,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5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9号文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桥信息”或“发行人”)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201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8,8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股东27名,分别为:朱树旺、上海王狮实业有限公司、束韶华、周喆、周英、李志明、陆胜、杨明炯、沈颖华、金史平、顾立兵、孙学成、汪宗元、杨海婷、许坚翔、王际无、张曦、王琦、易学军、陈杰、王琨、韩广毅、卢捷、刘俊、章冰烨、周玉静、李鸿华,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39,672,000股,将于2016年5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股份总数为8,8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6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00万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作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朱树旺、上海王狮实业有限公司、束韶华、周喆、周英、李志明、陆胜、杨明炯、沈颖华、金史平、顾立兵、孙学成、汪宗元、杨海婷、许坚翔、王际无、张曦、王琦、易学军、陈杰、王琨、韩广毅、卢捷、刘俊、章冰烨、周玉静、李鸿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发行人监事的股东朱树旺、顾立兵承诺:除前述股份锁定外,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沈颖华、陆胜(2015年7月离职)、周喆、金史平、王琨、李志明、周英(2015年11月已退休)承诺:除前述股份锁定外,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对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金桥信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规定;金桥信息披露的本次限售股份上市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金桥信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对金桥信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672,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