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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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2016-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16日

至2016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8,9,10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账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6月14日】

(3)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0451-51939831)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150028)

联系人:张名佳

联系电话:0451-51939831

传真:0451-51939831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 2016-027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6年6月2日(周四)下午15:30-16:30

2、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3、 说明会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

访谈”栏目

一、 说明会类型

2016年3月8日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69,137,979.81元,提取法定公积金6,913,797.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27,408,624.03 元,减去当年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股利136,594,549.00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3,038,256.86 元。

由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且该事项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考虑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且正在履行核准程序,如此时推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难以保证该预案在重组被核准前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并实施完毕,这将对重组的顺利实施产生影响。

因此,为不影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公司决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拟待公司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完毕后,进行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

以上预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定于2016年6月2日以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答复投资者提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6年6月2日(周四)下午15:30-16:30

2、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3、 说明会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

访谈”栏目

三、 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

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本公司进行沟通与交流。

2、 本公司欢迎各位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张名佳

2、 电话:0451-51939831

3、 传真:0451-51939831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