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债券代码:112179 债券简称:13南洋债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5月30日支付2015年5月30日至2016年5月29日期间的利息6.00 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7日,凡在 2016年5月27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112179
债券简称:13南洋债
3、债券发行价格:100元/张
债券发行数量:6,500,000张
4、债券利率、期限及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6.0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5亿元。
5、每张派息额:6.00元(含税)/张
6、债券起息日、付息日、付息方式:
(1)年付息次数:1次/年
(2)起息日:2013年5月30日
(3)付息日: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3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同)。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的5月30日。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日为2020年5月30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5月30日。
(4)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含当期利息)回售给公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7、下一付息期情况:
(1)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6.00%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5月30日
8、信用级别: 2015年6月28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5)》,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7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期限为7年的“13南洋债”票面利率为 6.00%,本次付息每10张“13南洋债”派发利息人民币 6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48.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 54.00 元。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如下: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权益登记日:2016年5月27日
2、除息日:2016年5月30日
3、付息日:2016年5月30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6年5月27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2016年5月27日(含)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派息款到账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购买资产的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洋股份,证券代码:002212)自2016年5月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0日起因筹划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2016年5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抓紧时间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具体方案仍在论证当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郑灿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灿标先生因担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的责任和任务日益繁重,难以集中精力兼顾公司副总经理工作,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郑灿标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郑灿标先生辞职后,仍然担任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公司对郑灿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