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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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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6-03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22日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丑建忠先生、独立董事任德盛先生、独立董事赵晋琳女士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肇怀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林冲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丑建忠、任德盛、赵晋琳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林冲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林冲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及申报备案等相关事宜如下: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相关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林冲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丑建忠、任德盛、赵晋琳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林冲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相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制定并修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减持及回购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其他必要事宜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6年5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6-03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22日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曙凌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3、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现任的监事、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6日15:00至2016年6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标的股票来源、种类和数量;

(3)激励对象及期权授予分配情况;

(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办法;

(6)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条件;

(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8)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程序;

(9)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0)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2、审议《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会议将听取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日、6月3日的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2)联系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3)联系传真:0755-86098166

(4)联系人:华元柳、林美花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362528;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 1.02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注:议案1含10个子议案,对1.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1全部子议案进行一次表决;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若股东先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项或该几项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其中某一项或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④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⑤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6日15:00至2016年6月7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如下: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会议列表”专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中选择“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赵晋琳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6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赵晋琳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司证券代码:002528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公司董事会秘书:华元柳

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公司邮政编码:518110

公司电话:0755-86096000

公司传真:0755-86098166

公司电子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6年5月22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6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赵晋琳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年至今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现任深圳大学会计系教授及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委员、深圳市地方税收研究会委员、岁宝百货控股(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年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且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6年5月3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6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收件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联系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赵晋琳

2016年5月22日

附件: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晋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