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6-05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苏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壹拾亿元资管计划,期限24个月,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进步广场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同时公司以名下空港经济区华睿广场项目房产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运河城投资有限公司以名下柴官北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向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2016年5月30日,公司为此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松江”)向广西农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肆佰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半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松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2013年3月12日签订借款协议,借款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期限三年。由于经营需要,双方近日签订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调整后贷款金额为人民币玖仟玖佰伍拾万元,调整后期限为两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与南丰路交口处信诚大厦301-01
法定代表人:刘大庆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计892,901,232.70元,负债合计941,101,048.38元,2015年未实现营业收入,2015年净利润为-38,143,207.83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名称: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乐谷商务中心B座1701室
法定代表人:任鸿广
注册资本:106111.868324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从事广告业务;停车服务(占路停车场除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资产总计2,679,627,592.65元,负债合计1,367,624,202.42元,2015年未实现营业收入,2015年净利润为-66,229,335.97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名称: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96号
法定代表人:刘大庆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器、机械设备、钢材的销售(不设门面店凭订单经营);商铺、车位租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松江资产总计327,205,446.14元,负债合计339,649,017.55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36,382,383.00元,2015年净利润为-17,518,572.55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
(四)公司名称:内蒙古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西配楼216-217
法定代表人:刘大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项目投资;广告设计、营销策划、咨询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内蒙松江资产总计1,210,166,993.22元,负债合计 922,860,356.93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147,679,137.00元,2015年净利润为10,291,067.33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内蒙松江为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壹拾亿元;担保方式: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进步广场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同时公司以名下空港经济区华睿广场项目房产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运河城投资有限公司以名下柴官北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保证担保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担保方式:公司为此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到期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
(三)担保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担保方式: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为广西松江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其他条件:上海庄恒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盛钦置业有限公司12%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广西松江以其名下商铺提供抵押。
(四)担保金额:人民币玖仟玖佰伍拾万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为日常开展业务所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60.28亿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