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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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6-027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34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1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万股,并于201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3,334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公司股东苏州南丰长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富厚加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百富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越秀卓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锐、上海富厚骏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齐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召阳、潘欣欣、杨辉、张华、谭建勇、桑志勇、王骞、李浩、李建新、王晓颖,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5,3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50%;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6年5月10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但该方案还未实施。因此,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苏州南丰长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富厚加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百富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越秀卓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锐、上海富厚骏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齐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召阳、潘欣欣、杨辉、张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股份。

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谭建勇(已于2015年8月离职)、桑志勇、王骞、李浩、李建新、王晓颖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累计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1、引力传媒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引力传媒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引力传媒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34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