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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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16-2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10.74元/股调整为10.64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9,795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0,075.0282万股(含本数)。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简述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29,795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2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不低于10.74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0%。

2016年4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795万股新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披露的《巨化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临2016-09号公告)。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810,915,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81,091,595.10元。根据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披露的《巨化股份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临2016-24号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3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5月30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5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鉴于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不低于10.7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64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1+每股送股数)=(10.74元/股-0.10元/股)/1=10.64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29,795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0,075.0282万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格=(29,795万股×10.74元/股)/(10.64元/股)=30,075.0282万股。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