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6-048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12月12日及12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容),本公司拟在先决条件获得满足或(倘适用)豁免的前提下,通过本公司注册在香港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香港)”),以自愿性附条件现金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向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集团”)的合资格股东收购最多1,917,983,571股股份(占要约公告刊发日期宝信集团已发行股份的75%)或更多数目的股份(占要约公告项下的最后截止日宝信集团已发行股份(包括于要约公告刊发日或之后及于最后截止日或之前已交付购股权有效行使通知的任何股份)的75%)(以下简称“部分要约”),并向宝信集团的购股权持有人作出适当要约,以注销最多11,662,500 股未获行使的购股权(占要约公告刊发日期宝信集团全部未行使购股权的75%)(以下简称“购股权要约”,其与部分要约合称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或“本次要约”)。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维持宝信集团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本次交易的对价将以现金支付,其中部分要约的要约价格为每股股份5.99港元,购股权要约的要约价格为每份购股权0.266港元。
2016年5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本次交易所有先决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本公司预计综合文件将于2016年5月26日后第七天或之前寄发给宝信集团合资格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
2016年5月31日,本次要约的综合文件已向宝信集团合资格股东和购股权持有人派发,宝信集团合资格股东和购股权持有人可根据相关文件所述的方式接受本次要约,相关要约综合文件可登陆香港联交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hkexnews.hk)并进入宝信集团的披露页面进行查阅。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6-049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申请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560,000万元用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扩展,不超过240,000万元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目前该事项正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阶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入融资租赁业务的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承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计划用途,全部用于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及偿还有息负债,推动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本次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全部用于体系内融资租赁业务,不用于体系外融资租赁业务。
3、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将用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二、保证募集资金用途合规的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在投入汽车融资租赁项目,对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汽车融资租赁投放业务明细可以逐笔划分,单独明确业务来源;同时,融资租赁业务的投放能够明确标的车辆,从而实现对融资租赁业务来源的有效区分。因此,基于上述测算口径的广汇汽车的财务内部控制,公司可以确保本次汽车融资租赁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业务全部属于体系内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有效: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审慎选择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项存储;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共同监督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3、公司董事会定期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