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16-02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6月25日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即在前述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发行的处于有效存续期内的超短期融资券本金余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7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73%。
本期债券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本部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16-02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31日,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58号),就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2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