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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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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4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9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5月31日在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13号博源紫宸(北京)商务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占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以及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期货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同意杨红星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拟提名宋为兔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普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宋为兔先生简历,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宋为兔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5%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4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六届四十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5月31日在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13号博源紫宸(北京)商务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占飞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4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议案中的含义如下:

1、本公司、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中源化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兴安化学: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二、对外投资概述

1、兴安化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中源化学81.71%的股份,中源化学持有兴安化学100%的股份。兴安化学在建的“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多用途尿素项目”是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05,035.46万元,其中83,517.52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多用途尿素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69,531.1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986.41万元。该项目主要产品为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多用途尿素。

根据兴安化学多用途尿素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资金需要,中源化学拟以现金人民币135,000万元对兴安化学增资,本次增资按照注册资本的价格增资,增资完成后,兴安化学注册资本由96,000万元增至231,000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经本公司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三、标的公司情况介绍

1、兴安化学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葛根庙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9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明亮

成立时间:2011年6月28日

经营范围:煤制合成氨、尿素的生产与销售。

2、本次增资前后,兴安化学股权结构图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4、兴安化学目前在建“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多用途尿素项目”,项目主要产品为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多用途尿素。项目计划投资395,000万元,截止2016年5月底,兴安化学“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多用途尿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5,036.73万元,后续项目投资通过中源化学增资和银行贷款完成,该项目预计2017年建成投产。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资方:中源化学

2、被投资方:兴安化学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现金出资

5、出资金额:135,000万元

6、中源化学本次认缴135,000万元,累计出资23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7、生效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兴安化学属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的全资子公司,中源化学对其进行增资,有助于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多用途尿素”的顺利推进。随着募投项目投产后上市公司合成氨及尿素的产品供给能力的显著提升,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提升其行业地位,同时通过规模化的生产销售,强化区域竞争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企业对于下游区域内需求市场的整体议价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

六、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兴安化学“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多用途尿素项目”投产后,产品价格可能受到多种行业需求、国民经济发展及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也将影响本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4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联化”)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总计58,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为中源化学20,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拟向中原银行南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中源化学另一股东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不提供担保。为防控风险,经中源化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书》。

中源化学截止2015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87.16亿元,净资产34.20亿元,未分配利润15.99亿元,2015年度净利润5.51亿元,具有反担保的实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2、为博源联化38,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联化拟向光大银行鄂尔多斯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8,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博源联化另一股东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未提供担保,为防控风险,经博源联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书》。

博源联化截止2015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12.95亿元,净资产2.34亿元,未分配利润-4.53亿元,2015年度净利润-2.10亿元,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桐柏县安棚镇

3、法定代表人:梁润彪

4、注册资本:77,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8月6日

6、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产除盐水、蒸汽、母液的销售;日用小苏打(非药品、食品类)的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联关系:中源化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中源化学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合同查汗淖

3、法定代表人:吴爱国

4、注册资本:6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7月12日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甲醇及其下游产品,其他天然气化工产品,经营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联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博源联化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8,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中源化学、博源联化贷款担保,用于补充两公司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中源化学是国内最大的天然碱加工企业,其生产的纯碱、小苏打产品具有绿色环保、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经济效益良好,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3、博源联化是公司控股的天然气制甲醇主要生产企业,博源联化年产甲醇100万吨,由于工艺先进、产量规模大,博源联化的产品在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4、公司与中源化学、博源联化签署《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7,383.5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33%。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4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国贸”)、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晶碱业”)、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尼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型化工”)分别向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中国银行南阳宛城支行、交通银行南阳分行、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呼伦南路支行申请合计2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公司孙公司海晶碱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向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额总计29,500万元。

中源化学按100%股权为其控股公司新型化工1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新型化工其他股东信弘控股有限公司、桐柏三恒投资有限公司未提供担保,为防控风险,中源化学与新型化工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

新型化工截止2015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56,917.88万元,净资产24,601.59万元,未分配利润7,730.43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6,022.56万元,具有反担保的实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具体明细如下:

1、中源化学为博源国贸2,000万元综合授信

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博源国贸拟向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中源化学为海晶碱业3,000万元综合授信

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海晶碱业拟向中国银行南阳宛城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中源化学为海晶碱业4,000万元综合授信

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海晶碱业拟向交通银行南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0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4、中源化学为苏尼特公司4,000万元综合授信

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苏尼特公司拟向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呼伦南路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0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5、中源化学为新型化工7,500万元综合授信

中源化学控股子公司新型化工拟向中国银行南阳宛城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7,5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新型化工其他股东信弘控股有限公司、桐柏三恒投资有限公司未提供担保,就本次担保事宜中源化学与新型化工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中源化学为新型化工提供的7,500万元担保。

6、中源化学为新型化工4,000万元综合授信

中源化学控股子公司新型化工拟向交通银行南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0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新型化工其他股东信弘控股有限公司、桐柏三恒投资有限公司未提供担保,就本次担保事宜中源化学与新型化工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中源化学为新型化工提供的4,000万元担保。

7、海晶碱业为中源化学5,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拟向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海晶碱业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9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万通路伊泰华府世家20号楼

4、法定代表人:彭永亮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乳制品。一般经营项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国贸为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博源国贸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4月30日

3、注册地点:桐柏县产业集聚区

4、法定代表人:朱宏昌

5、注册资本:21,000万元

6、经营范围:碱类化工产品的开采、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

7、与公司关联关系:海晶碱业为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海晶碱业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苏尼特右旗乌日根塔拉镇

3、法定代表人:吕永明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4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纯碱、小苏打、芒硝的生产、销售;白灰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免烧砖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联关系:苏尼特碱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的全资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苏尼特碱业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桐柏县产业集聚区(城关镇盘古大道东侧乙八街南侧)

4、法定代表人:孙朝晖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利用纯碱废液、废气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日用小苏打洗涤品,饲料添加剂碳酸氢钠、工业碳酸氢钠;化妆品销售。

7、与公司关联关系:新型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新型化工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桐柏县安棚镇

3、法定代表人:梁润彪

4、注册资本:77,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8月6日

6、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产除盐水、蒸汽、母液的销售;日用小苏打(非药品、食品类)的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联关系:中源化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中源化学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9,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为博源国贸、海晶碱业、苏尼特公司、新型化工、中源化学进行贷款担保,用于补充该五家公司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博源国贸、海晶碱业、苏尼特公司、新型化工为中源化学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经营稳定,中源化学与新型化工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7,383.5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33%。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4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甲醇、动力煤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2016年-2018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实际生产、贸易的甲醇、动力煤期货。

一、公司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中实际生产、贸易的甲醇、动力煤产品,参与甲醇期货、动力煤期货的套期保值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由于受到国际原油价格、煤炭产能过剩等多种因素影响,甲醇、动力煤价格波动剧烈、频繁,公司参与期货市场交易与现货市场交易相结合,将有效拓宽销售渠道,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功能,有效防范和化解甲醇、动力煤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风险,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

二、套期保值期货品种、拟投入金额及业务区间

1、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产品甲醇、动力煤期货。

2、2016年-2018年,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一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并在额度内滚动操作,并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套期保值可行性分析

1、公司对生产、贸易的产品甲醇、动力煤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采购价格、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行为。

2、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拟开展甲醇、动力煤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3、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进行生产经营中的产品甲醇、动力煤套期保值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四、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的损失。

5、法律风险:在期货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五、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六、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期货交易品种是在场内的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甲醇、动力煤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参与期货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3、公司期货交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甲醇、动力煤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作为公司有效防范和化解甲醇、动力煤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5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杨红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杨红星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至此,杨红星先生在本公司已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提名宋为兔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宋为兔先生简历,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宋为兔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5%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期间工作认真、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杨红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5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15:00至2016年6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相关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附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0683投票简称:远兴投票

证券“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683;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注:输入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的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的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证券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成功后半日方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则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也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25918485/25918486,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下午15:00。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5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强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强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在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再融资、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并购重组等方面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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