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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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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16-031号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9.80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45,918,367股(含245,918,367股)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及履行的程序

根据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580,097,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9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二、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影响

1、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0.07元/股,本次发行的数量不超过239,324,726股(含239,324,726股)。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2、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发行底价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调整为不低于9.8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0.269元/股=9.80元/股。

(2)发行数量上限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调整为不超过245,918,367股(含245,918,367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2,410,000,000元/9.80元/股=245,918,367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