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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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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5月2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租赁、保理等),融资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为其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租赁、保理等),融资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为其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辽宁盛世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盛世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租赁、保理等),融资期限为一年,公司为辽宁盛世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为其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辽宁盛世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5月2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其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辽宁盛世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龙泉”)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租赁、保理等),融资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常州龙泉提供融资性担保,为其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6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滨江二路98号

3、法定代表人:刘长杰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制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常州龙泉总资产31,012.41万元,净资产24,066.13万元,资产负债率22.40%;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10,812.18万元,利润总额805.83万元,净利润592.9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3月31日,常州龙泉总资产30,372.70万元,净资产24,048.99万元,资产负债率20.82%;2016年1-3月营业收入1,116.98万元,利润总额-45.86万元,净利润-45.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的担保总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龙泉”)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租赁、保理等),融资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安徽龙泉提供融资性担保,为其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6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合肥大道9号

3、法定代表人:刘长杰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制造、销售、安装;机械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浇筑、销售;球墨铸管及管件、塑料管材及管件、钢管及管件、高效隔热保温钢管及管件的加工、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安徽龙泉总资产8,466.04万元,净资产4,840.81万元,资产负债率42.82%;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18.02万元,利润总额-159.83万元,净利润-159.1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3月31日,安徽龙泉总资产10,724.11万元,净资产5,017.22万元,资产负债率53.22%;2016年1-3月营业收入822.07万元,利润总额177.45万元,净利润171.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的担保总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辽宁盛世水利水电工程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盛世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盛世”)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租赁、保理等),融资期限为一年,公司为辽宁盛世提供融资性担保,为其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6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辽宁盛世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辽宁盛世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辽阳市太子河区祁家镇朝光村

3、法定代表人:刘长杰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混凝土管片、混凝土管件制造、销售、安装;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辽宁盛世总资产17,006.37万元,净资产14,347.81万元,资产负债率15.63%;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8,480.69万元,利润总额2,425.33万元,净利润1,813.8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3月31日,辽宁盛世总资产16,449.97万元,净资产14,068.66万元,资产负债率14.48%;2016年1-3月营业收入155.12万元,利润总额-293.34万元,净利润-293.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的担保总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吉林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吉林分公司。公司已于2016年5月1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关于在吉林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

近日,该分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23MA0Y4P235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场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福安街道新四村

负责人:吕丙芳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预制装配化混凝土箱涵、涂塑复合钢管制造、销售、安装;机械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浇筑、销售;球墨铸管及管件、塑料管材及管件、钢管及管件、高效隔热保温钢管及管件的加工、销售;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技术咨询;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