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6-02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14:3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一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告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2015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9、《2015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10、《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4、5、6、7、8、10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2、9由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15年度工作情况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7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 、6816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日
附件1: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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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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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